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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初赛奖项

:!:该页面内容适用于2023年第十七届竞赛1)

各分赛区初赛分别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所有奖项的证书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

  1. 设立全国初赛(团队)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本科组参赛队伍参与分赛区评奖,高职组参赛队伍全国统一评奖。
  3. 各赛项分别设置评奖分数线,初赛得分不低于分数线的队伍具备评奖资格,具体评奖分数线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后续发布。
  4. 各奖项比例分别为具备评奖资格队伍数的 10%、20%、40%、30%。(遇非整数向上取整)。
  5. 特等奖评选方法
    1. 所有具备评奖资格的队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选取前 30%成绩最优的队伍(队伍数为获奖队伍数 30%),在此部分队伍中取每个参赛单位(以第一指导教师所在学校的二级学院为单位)成绩最高的队伍为候选名单,对候选名单按成绩高低择优评选。
    2. 经首轮评选后,如特等奖名额出现空缺,空缺名额将从其他所有队伍中按成绩择优补齐。
  6. 其他奖项的评选将在特等奖评选之后,根据所有参赛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
  7. 如遇同分情况,将参照各赛项对于同分情况的排序处理方案进行排序;如排序项目也均为相同,则排名并列且同分同奖)。
  1. 设立全国初赛(团队)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本科组、高职组分开评奖。
  3. 设置评奖分数线,初赛得分不低于分数线的队伍具备评奖资格,具体评奖分数线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后续发布。
  4. 各奖项比例分别为具备评奖资格队伍数的 10%、20%、40%、30%。(遇非整数向上取整)。
  5. 初赛以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的形式进行,具体由评审专家根据参赛方案和作品进行评分和评奖。
  6. 如遇同分情况,将参照各赛项对于同分情况的排序处理方案进行排序;如排序项目也均为相同,则排名并列且同分同奖)
  1. 设立全国初赛(团队)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 各赛项(选题方向)设置评奖分数线,初赛得分不低于分数线的队伍具备评奖资格,具体评奖分数线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后续发布。
  3. 各赛项(选题方向)奖项比例分别为具备评奖资格队伍数的 10%、20%、40%、30%(遇非整数向上取整)。
  4. 自由探索方向初赛以在分赛区进行方案与作品展示的形式比赛和评奖;其他赛项初赛以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的形式进行,具体由评审专家根据参赛方案和作品进行评分和评奖。
  5. 如遇同分情况,将参照各赛项对于同分情况的排序处理方案进行排序;如排序项目也均为相同,则排名并列且同分同奖)
  1. 所有赛项获奖队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获奖队伍名单将在大赛官网公布并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结束后,奖项正式生效。
  2. 公示期内如发生有参赛队因违反竞赛规定、公平公正原则被取消奖项,不改变其他参赛队伍的名次奖项,以及各奖项名额设置。
  3. 如遇到其它规则中未涉及的情况,由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
  4.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全国竞赛组委会所有。

  • 最后更改: 2024/01/22 22:10
  • 黄振喆